
福建教育学院座落在福州市中心风景秀丽的西湖之滨。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一所由省政府设立、省教育厅主管、国家教育部批准承担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和在职教师学历提高教育及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首任院长由时任省教育厅厅长王于畊兼任。建院以来,已向社会输送本专科生近10万人,为福建基础教育教师与校长队伍建设培训近15万人,现有函授本专科学历在校生两万多人。学院先后获得第八届、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被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称号,为福建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院现址占地面积54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新校区,新校区校址在福州大学新区旗山湖畔,占地面积246亩,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员工252人,其中教师16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7人、副教授66人,中学特级教师6人;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95人。学科包括:教育管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美术、音乐、科学、心理教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等。现有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综合实践等6个中学名师工作室。
一、福建教育学院函授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为: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8月20日-8月30日
第二阶段(网上信息确认时间):9月3日-9月9日
(此报考时间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招生层次、类别
1、专科起点升本科:凡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或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欢迎成人专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踊跃报考。
2、高中起点升专科:凡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各专业。
三、学习形式、学制及文凭
1、学习形式;函授。
2、学制:三年。
3、文凭:函授本、专科学生修完本、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福建教育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专科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文凭。
四、收费标准
函授除本科《艺术设计》、专科《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每学年3000元外,其他函授本专科专业学费每学年1600元。书籍资料代办费三年600元(分两学年收取,毕业时结算,按实际开支多少补)。
五、课程开设与教学方式
1、教学方式:为解决各地学生工学矛盾,函授班的面授时间安排在寒、暑假或五一、国庆期间。同时,为方便基层中小学教师就近参加面授学习,我院还将送教上门,在有条件的市(区)设立函授教学班,学校派教师下点面授辅导。函授教学班的面授时间安排将根据函授部和教学班的具体情况而确定。
2、课程开设与考试:学员正式录取后专业课程按教学计划由任课老师授课并负责命题考试,专业课程不再参加全国统考,同时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开设英语课。
六、函授教学班分布情况
我院多年来一直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中小学教师,为方便基层中小学教师就近参加面授学习,我院已在以下县区设有教学班:福州台江区、晋安区、马尾区、罗源县、连江县、长乐县、福清市、永泰县、闽清县;厦门同安区、湖里区;莆田荔城区、秀屿区、涵江区、仙游县;宁德蕉城区福鼎市、霞浦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福安市、周宁县;南平市、建瓯市;三明市、永安市;龙岩新罗区、上杭县;泉州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泉港区、惠安县、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德化县;漳州市、龙海市、诏安县、漳浦县、云霄县等。今年将根据各地生源及需求情况继续在各地新设教学班。欢迎各地教师进修校、各中职校等单位来信来电洽谈联系设班事宜。
提示:所有关于2010年成人高考的有关规定均以省招生办公布的“福建省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为准。
七、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注:
1、招生计划以省招办下达计划为准 ;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
2、专科《装潢艺术设计》专业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素描》和《色彩》两门艺术类专业加试。
八、2017年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摘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须出具市(县、区)级以上侨办、台办相应证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1984年12月31日前出生)。
符合上述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不得累计,必须于报名时出具相应的原始证件。